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加工企业公示暂行管理办法〉和〈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函〔2017〕200号)要求,经自治区财政厅、公安厅、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发行新疆分行联合审核,现将2019年度自治区第一批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等级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2020年8月3日—8月11日。
附件:《2019年度自治区第一批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等级评定结果公示名单(A级586家)》
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